這篇應該算完結了吧,畢竟人也離席了。
幾天前餐廳老闆打電話給我,叫我找個時間回餐廳一趟,
說是有重要的東西要給我,馬克寄來的。
之後我在台南隨便買個名產北上去餐廳,
老闆看到我,開心的接過我手上的名產,
直呼著說:「人回來就好,幹嘛還帶名產啊。」
「之前不是有客人說我們的布丁跟你作的一樣好吃嗎,想說買回來給你試試看。」我客套的說。
「喔,好啊。那你吃過午餐沒,要不要來吃。」老闆虛假的邀請我吃飯。
「不用不用,我有吃了,我是來拿東西的。」反正他邀吃飯還是要付錢,到不如省一點。
「在這裡。」唔,是國際包裹。奇妙的是,上頭寫的地址是餐廳沒錯,可收件者卻是我的名字。
「馬克怎麼會知道我中文名字。」
「我告訴他的。」老闆笑的曖昧。
「....」我沉默著。
「你知不知道,馬克真是凱子,之前在德國買了棟城堡,問他要作什麼的,
什麼也不說,結果,你知道嗎,原來是要娶老婆用的。」
老闆講的像是他兒子要娶老婆一樣高興。
「他要結婚了?」
「他九月二號那天結婚了的,他沒跟你說?」老闆最後一句講的意味濃厚。
「嗯,我先走了。」幹,連結婚也剛好選我生日那天。
「真的不留下來吃個飯?」說真的,這些地方我還真不想多待幾秒。
「不用啦,我還要趕著回家。」
幹,這種芭樂事情怎麼會發生在我身邊啊,超濫。
我連忙走出餐廳,到了車站準備等車,我打開了包裹,
不自覺我眼淚還是滴了下來,Louis Vuitton M42224......
和用中文字寫著生日快樂的字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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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總在想,如果那天,我沒衝動把包裹寄回去的話,
也許我和他之間,還有那麼一點聯繫吧。
至少,我二十歲生日也不用顯得如此慌誕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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